為保證學校餐飲服務工作安全開展,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師生的食品安全,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切身利益。
2.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3.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會主動與有關部門加強協作、迅速反應、妥善處理,及時把有關情況上報臨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臨港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威海市教育局等部門,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二、學校成立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小組
1.組 長:宋國毅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2. 副組長:邢海波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3. 組 員:王勇 梁劍 各班班主任
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系。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并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報告程序
1.首遇教職工→校級領導(組長、副組長)→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根據事件情況報告“120急救中心”,并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情況,具體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若懷疑投毒則要向公安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程序
1、對中毒者采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毀或監督銷毀。
3、對相關用品采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儲過程中的冰箱、設備等的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等采取煮沸辦法進行處理,煮沸時間不應少于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堿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對剩余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其他有關內容。
5、善后及責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后,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并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