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機構:
1、指揮部:指揮:宋國毅(事發現場最高負責人)
成員:劉子華、王勇、郭建剛、梁劍(有關部門負責人)
職責:
1)及時召集力量,確定現場滅火指揮人,布置救人、搶救物資和滅火,并檢查執行情況;
2)根據火情,決定是否通報人員疏散并組織實施;
3)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消防隊的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按照統一布置,帶領員工貫徹執行。
2、按分工下設四個組:
1)滅火行動組
組長:王保衛
成員:宋佳鑫、王建成
裝備:手持滅火器、口罩、護目鏡
2)通訊聯絡組
組長:郭建剛
成員:呂智勇、韋冬雷
3)疏散引導組
組長:梁劍
成員:鄒曉騰、張淑穩
4)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長:王勇
成員:段云寬、陳佳偉等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1、火災發生后,首先通過廣播、電話以及喊話等方式、方法向全體員工報警;
2、由通訊聯絡組負責立即撥打119(110)報警電話
3、危急情況時可由火情發現人直接撥打火警電話。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1、火災發生后,全體員工必須服從統一指揮,不得亂跑、亂竄、各行其是,防止出現混亂現象和意外事故;
2、在疏散引導人員的指示引導下,有組織地迅速撤離到火災區域以外的安全地面;
3、如無固定哨位指示,火場人員可按安全出口指示標志引導的方向,有組織地沿著疏散通道或疏散樓梯等安全疏散通道撤離火場;
4、已疏散到安全地點的人員,應幫助引導疏散或協助救援。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災發生后,在及時報警、疏散人員的同時,應了解掌握著火目標的火災特點,正確采取滅火行動;
2、滅火行動組負責切斷電源,打開水泵,以保障消防用水或準備相應的滅火器;
3、啟動通風排煙系統;
4、盡量利用周圍的室內消火栓及干粉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打“近體戰”;
5、在滅火過程中,接受消防部門的指揮,并積極配合,作好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